Island of Geoheat Energy Taiwan
當卡加布列島現階段計畫台東東金一號地熱電廠建設完成並開始運轉之後,卡加布列島會將台東東金一號電廠與台灣電力公司做併網,讓台灣電力公司收購東金一號產出的電能,使電廠開始有「發電收益」,此收益即是各位參與者依所持有的「儲能電池」發電模組數所得的發電收益。
在各位參與人向卡加布列島購買發電單位「儲能電池」時,卡加布列島會同時與參與者簽訂租賃契約,向參與者承租「儲能電池」,以便符合台灣法律規定來協助各位參與者管理電廠營運,依據實際電廠發電情況所產生的收益分配給各參與者,每個月以銀行匯款方式匯入參與者在本平台綁定的銀行帳戶。
*注意:電廠房東(參與者)需先至會員中心完成銀行帳戶認證,否則將無法成功收取租金收益。
東金一號預估年發電量為499KW,每31.1875瓦做為一個單位「儲能電池」,共有16000組「儲能電池」發電模組,電廠建成後會與台電簽署躉購合約PPA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產生發電收益,預計產出20年收益。實際發電收益會依實際發電量與台電併網簽訂金額做調整,參與者依據持有的「儲能電池」數量來平分發電收益(扣除電廠運營及管理費用後*),預估內部收益率(IRR)約為6.62%,發電收益採每月一期計算。
*註:電廠運營及管理費用包括下列項目—–1.維護費用 (設備保固費用)2.平台服務費(含稅)3.委託管理費(含稅)4.清潔費用(水費)5.產物設備保險費用(颱風火災地震失竊)6.土地租金
開發過程中,為確保開發穩妥,出資者資金約一年閉鎖期,預計一年後併網發電。(實際以各案場開發現況為主調整,併網前為資金閉鎖期)
期間若遭遇不可抗力因素開發不成功(包括天災、戰爭、暴亂及所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鑽井失敗,導致專案於閉鎖開發期間必須停止專案,將會扣除相關費用後,退還參與者所有剩餘資金。
相關費用為 1.政府稅務與相關規費 2.處理服務費 3.地質探勘與地熱電廠開發營運已投入費用
開始動工後,即可點此觀看台東東金一號電廠建設現場直播